我院近期发现个别社会教育机构未经学校授权,利用“抖音”、“微信朋友圈”手机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平台,冒用汕头大学名义,使用汕头大学专属标志进行汕头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发布“汕头大学”、“页面信息及服务由汕头大学提供”、“快速考证”、“短学制”、“无需到校学习”等虚假招生信息,扰乱了我校正常的招生秩序,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保障广大报考学员的合法权益,特作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院是汕头大学唯一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助学)的办学实体学院。
二、我院从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理招生,在网络平台上以汕头大学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名义擅自招生的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正当权益。
三、以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各类学历教育招生名义承诺的 “全程无忧轻松拿证”、“交钱拿证、全程托管”、“包过班”、“包毕业”等招生广告均属于违规虚假宣传。
四、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合作办学的校外教学站(点)等相关信息,均在学院官网发布,广大考生可通过官网査询相关报考信息。其中,
成人教育合作机构名单:2023年汕头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方案(目前处于审查阶段)
自学考试合作机构名单:2023年自学考试助学辅导合作机构名单
五、成人教育学生学费按学年逐年分次全额上缴学校财务账户,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汕头大学信息公开网公示文件。
自学考试助学班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提醒广大学员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以防上当受骗。
【招生咨询电话】
0754-86503506 (成人教育)
0754-86503833 (自考助学)
【监督举报电话】
0754-86503505(工作日9:00-17:00)
【联系邮箱】
o_cjxy@stu.edu.cn
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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