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声明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23-03-22

我院近期发现个别社会教育机构未经学校授权,利用抖音微信朋友圈手机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平台,冒用汕头大学名义,使用汕头大学专属标志进行汕头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发布汕头大学页面信息及服务由汕头大学提供快速考证短学制无需到校学习等虚假招生信息,扰乱了我校正常的招生秩序,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保障广大报考学员的合法权益,特作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院是汕头大学唯一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助学)的办学实体学院。

二、我院从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理招生,在网络平台上以汕头大学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名义擅自招生的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正当权益。

三、以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各类学历教育招生名义承诺的全程无忧轻松拿证交钱拿证、全程托管包过班包毕业等招生广告均属于违规虚假宣传。

四、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合作办学的校外教学站(点)等相关信息,均在学院官网发布,广大考生可通过官网査询相关报考信息。其中,

成人教育合作机构名单2023年汕头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方案(目前处于审查阶段)

自学考试合作机构名单:2023年自学考试助学辅导合作机构名单

五、成人教育学生学费按学年逐年分次全额上缴学校财务账户,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汕头大学信息公开网公示文件

自学考试助学班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提醒广大学员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以防上当受骗。


【招生咨询电话】

0754-86503506 (成人教育)

0754-86503833 (自考助学)

【监督举报电话】

0754-86503505(工作日9:00-17:00

【联系邮箱】

o_cjxy@stu.edu.cn




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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