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我院成人教育学费收缴有关事项的声明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全体成人教育在读学生:

现将我院成人教育学费收缴有关注意事项重申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缴费时间

每年1月份

二、 缴费方式

按学习年限分三年收,每年1月收取。学生学费须全额上缴学校财务账户,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预收,不存在三年一次性收等情形。学生通过“汕头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stu.edu.cn/)进行缴费。

三、 缴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专业学费标准列表》(附件1)。收费标准见汕头大学信息公开网公示文件(网址:http://info.stu.edu.cn/info/1259/1531.htm)。

四、 其他事项

我院于每年1月初发布当年度学费收缴通知,详细介绍收缴时间节点、操作流程等事项,请务必留意学院官网信息。(网址http://sce.stu.edu.cn/

五、 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0754-86503505(工作日9:00-17:00

【联系邮箱】 o_cjxy@stu.edu.cn

提醒广大学员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以防上当受骗。


附件:各专业学费标准列表


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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