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点:
根据《2025年圆梦计划——广东省“百千万工程”青年职业技术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百千万工程’圆梦计划”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教学点广泛宣传,积极配合,认真组织符合条件学生申报。
一、申报遴选范围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5月13日);
(3)连续半年以上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12个地市参加社 会保险,或未满足社保参保条件但具有相关地区的户籍;
(4)参加2024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并于2025年度项目报名截止前完成入学及学籍注册;
(5)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已享受有关学费减免政策的人员不纳入资助范围。
2.优先资助条件
(1)在本地市参保或户籍所在地为本地市;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3)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参照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有关要求);
(4)成人高考成绩优秀(开放教育类别学生除外);
(5)为2024年“百千万工程”青年兴乡培育计划学员;
(6)已在“i志愿”系统上注册为志愿者;
(7)其他有利于本地市实施“百千万工程”的相关条件。
各地市应当根据以上原则性条件,着眼有利于助力本地区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评审和资助实施细则
或办法。
二、资助标准
1. “‘百千万工程’圆梦计划”资助款将由省财政统一安排,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12个地市进行定向资助, 并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对录取学员给予一次性资助。
2. 资金划拨。各地市团委联合有关高校,遴选确定资助学员名单后,由高校汇总资助学员名单,统一向团省委提交请款函。团省委向相应高校拨付资助款,由高校将资助款统一发放给资助学员。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通知发布之日—6月10日前,学员个人申报。具体为学员通过扫描“青年圆梦”官方小程序报名二维码,登录系统申报。申报须提供以下关键信息:成人高考成绩和成绩截图、是否缴纳社保、社保缴纳年限、社保缴纳地、户籍所在地、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凭证、志愿服务时长凭证等。
(二)6月11日—6月20日,各有关地市团委联合各合作高校审核并公示。
(三)6月21日,省级启动资助款划拨工作。
四、其他
(一)省厅或各地市如对资助条件有进一步细化要求的,以最终的资助实施细则或办法为准。
(二)“‘百千万工程’圆梦计划”资助粤东西北地市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三)学员应及时留意微信小程序“青年圆梦”,微信公众号“12355青年之声”或“圆梦计划”官网(https://bqwgcymjh.12355.net)信息。
附件:
1.圆梦计划申报流程图
2.报名方式
(官方小程序二维码)
https://bqwgcymjh.12355.net/
(官方网站链接)
3.宣传推文(报名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答疑)
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