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生作业管理办法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4-03-28

作业是巩固学生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也是函授学生学习的一个必经环节。按时完成作业,是学生学习的基本任务之一。教师批阅学生作业,是目前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为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特对函授生作业布置、缴交、检查和批改作如下规定:

一、函授作业布置

1.教师布置作业应当题意清楚,对学生完成难度较大的作业,要事前进行适当指导。

2.布置平时作业要注意突出重点且章节分布合理,题目有难有易,题量不易过少。

3.每门课程作业次数由任课教师掌握,一般不少于二次。

二、函授作业的完成和缴交

1.学生必须在自学的基础上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要做到概念清楚、文句通顺、答案正确。不得使用红墨水和铅笔书写,不得抄袭他人作业。

2.随堂作业和平时作业完成后,由教师公布答案,学生自行改正。学生逾期未交规定的阶段测验作业,按学籍管理规定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要求补考时,必须先补齐作业后再提出申请,由学院予以安排。

三、函授作业的检查和批改

任课教师阶应当布置一定量的阶段测验作业,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对阶段测验作业,教师应认真批改,并给出成绩和适当的评语;教师应把学生完成作业中的情况作为课程成绩评定的重要参考;完成评定后,应选择有代表性的4份作业交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余者还给学生;函授生考勤、课外作业、平时学习的态度等占课程总成绩的百分之三十。

 

 

汕头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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