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15法学(本科)班:
因教师公差原因,原11月12-13日的《刑事诉讼法》课程调到12月3日和17日上课,上课地点在汕大校本部教学楼G402教室。
特此通知,请互相告知。
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