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的有关通知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6-11-30

各位在校生:

    现就我校关于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7}文件精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学籍数据的缺失或错误直接影响到学生正常取得学历。请所有在校学生于123日前登录学信平台(http://www.chsi.com.cn),核查个人学籍信息,确保学籍可查、无误。如发现问题在4日前上报我院。

2、我校规定成人学历教育文史理工类学生弹性学制期限最长为6年,凡是超过6年的学生全部在教育部平台注销(服兵役的除外)。这次清理的是10级及以前的学生,以后每年按时注销超过6年年限的学生。

3、我校历年来按学籍管理规定发文作自动退学处理或取消学籍的学生和历年来因各种原因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这次统一在平台上注销学籍。以后发文处理在过申诉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学信平台注销学籍。

4、虽未超过在校最长年限,但一直未来办理休学等有关手续的学生,也在此次清理注销范围内,特此通知。

 

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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