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时间:
笔试: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开始 (8:30进场,8:45禁止进场)
口试:2017年3月18日下午14:00开始(13:30进场,13:45禁止进场)
二、考试地点:汕头大学校本部E座教学楼(具体试室见附表)
考务室:E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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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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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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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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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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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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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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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候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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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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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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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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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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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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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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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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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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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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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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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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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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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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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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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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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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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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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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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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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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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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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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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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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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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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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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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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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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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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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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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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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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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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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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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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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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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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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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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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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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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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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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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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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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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阶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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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阶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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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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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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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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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阶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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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阶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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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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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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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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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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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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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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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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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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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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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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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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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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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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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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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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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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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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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笔试部分:
1、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黑答题卡用)、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考生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
2、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或身份证件过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3、开考后,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4、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二)、口试部分:
1、考试时间长度:一级(PETS-1):8分钟/2名考生;二级(PETS-2):10分钟/2名考生;三级(PETS-3):10分钟/2名考生;四级(PETS-4):12分钟/2名考生
2、口语搭档: 2个考生每组,以准考证的先后顺序组成搭档,参加考试;
3、考生必须按准考证时间提前进入相应的候考室。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自己的姓名。证件不齐者或身份证件过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4、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候考室。
5、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方可离开候考室,进入考场。离开候考室后不得再返回候考室。口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
6、考生要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涂黑口试卡用)、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物品进入候考室。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考生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
7、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附考生守则:
★★考生守则(口试部分)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自己的姓名。
二、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
三、考生要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涂黑口试卡用)、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物品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将本人《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考生领到《口试卡》后,应根据监考人员的指示认真填涂《口试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须考生填涂的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口试卡》无效,考生将得不到口试成绩。
六、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方可离开候考室。离开候考室后不得再返回候考室。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八、口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出场,不得向口试教师口试教师询问口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考生守则(笔试部分)
一、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黑答题卡用)、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考生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二、请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护照等)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三、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付。
四、开考后,考生不得中途退场。如因身体不适要求中途退场,须征得监考人员及考点主考批准,并在退场前将试卷、答题卡如数上交。
五、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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