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在籍学生
二、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1. 在校、在籍学生请于2019年2月20日前,注册、登陆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www.chsi.com.cn),核准个人学籍信息。
发现信息有误的学生,请在汕头大学继续教育教学院主页(sce.stu.edu.cn)下载和填写《学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及时上报学院学籍管理部门。
2.不在职的学生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于2019年2月20日前下载附件1《学生补录家长或监护人信息申请表》,填写有关信息并在表格上签名确认,并交学校存档。规定期限内不填报的学生视同本人自动放弃补录家长或监护人信息。
3.因核准和补录的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隐私,在收集和报送过程中相关人员须严守保密原则。
附件1:《学生补录家长或监护人信息申请表》
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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