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毕业班各位同学:
网上选择实践课题或毕业论文题目及指导老师已经完成,学院通过平衡调整后,现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位同学按公布的指导老师名单和联系方式,积极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题目如需变更,与指导老师商定;不得私自变换指导老师,否则按“缺考”登记成绩),直至实践课题作业或论文撰写完成并提交。
各位同学务必熟悉学院《关于综合实践课程实施的通知》的内容,并按通知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实践课题作业或论文撰写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逾期不交作业或论文的,指导老师有权拒收并按“缺考”登记成绩),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一、综合实践课题:9月1日前指导老师与学生制定详细全面的撰写方案;9月1日至10月31日是整个综合实践课程环节实施时间,学生在此时间内完成作业并提交纸质作业给指导老师评定成绩。
二、论文:9月1日前学生向指导老师提交论文提纲,由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10月1日前,学生向指导老师提交论文初稿,由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10月31日前学生将毕业论文正稿【打印件一式一份,贴好毕业论文鉴定书(论文封皮)】,装订整齐后交给论文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填写评语和成绩。
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