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本部2018级各班:
	 
		根据新华社广东省图像信息采集中心的安排,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学历证书相片信息采集工作在2019年11月17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粤教高[2003]112号文第二部分第2条有关规定,相片采集工本费为15元/人。学生工本费按班级收齐后在2019年11月15日之前交学院财务工作人员集中后统一交新华社广东分社(校外教学点的相片采集工本费可以由教学点联系人收齐后于17日照相当天上交学院财务工作人员。发票是新华社开给整个汕头大学一张,不开给个人)。
	 
		二.拍摄对象、地点、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拍摄对象:继续教育学院2018级学生。
	 
		(二)、拍摄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69号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珠池医院隔壁)一楼101教室(进校门右转第一间)。
	 
		(三)、拍摄时间:2019年11月17日(下午),具体安排如下:
	 
 
		
			
				| 
						分组
					 | 
						教学点
					 | 
						人数
					 | 
						学生集中时间
					 |  
				| 
						A1组
					 | 
						汕头纳思(潮阳)
					 | 
						58
					 | 
						9:30开始
					 |  
				| 
						A2组
					 | 
						院本部2018级各专业
					 | 
						69
					 | 
						13:30—14:00
					 |  
				| 
						A3组
					 | 
						汕头纳思、揭阳新发展
					 | 
						352
					 | 
						14:00—17:00
					 |  
				| 
						A组
					 | 
						小  计
					 | 
						479
					 | 
						
					 |  
				| 
						B1组
					 | 
						硅谷学院
					 | 
						105
					 | 
						9:30开始
					 |  
				| 
						B2组
					 | 
						汕头纳思、揭阳新发展
					 | 
						430
					 | 
						13:30—17:00
					 |  
				| 
						B组
					 | 
						小  计
					 | 
						535
					 | 
						
					 |  
				| 
						
					 | 
						总  计
					 | 
						1014
					 | 
						
					 |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带上身份证刷卡拍摄,不能穿着黄绿色上衣;
	 
		2.拍摄时按班为单位,按学号先后顺序进行;
	 
		3.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拍摄,错过拍摄时间后果自负。
	 
		
 
		
 
		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