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现将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费收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按照收费标准按学年次收取。
二、自2023年起,学生本人直接通过“汕头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pay.stu.edu.cn)缴交学费,学校在平台中向学生提供学费电子票据;所有校外教学点不再代收学费。
三、教材费在标准范围内按需收取,多退少补。
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