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6级综合实践课程实施的通知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8-05-21

学院本部16级学生:

为认真贯彻《汕头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制培养计划》要求,现将2016级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各专业综合实践课程实施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第一,作为教学计划的内容,学生必须全员参与,并评定成绩;第二,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将组织学生完成毕业作业/论文与专业实践实训过程结合起来进行;第三,指导老师(学位论文的指导老师需聘请副高以上职称的老师)根据各专业特点设计好实践课题,并将课题汇总报学院备案(已完成);第四,按学院安排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好学生综合实践课程的开展。具体要求请见附件(附件中,全部适用于计划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生;专科学生和不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只适用附件12)。

13至15级尚未完成综合实践课程的学生,可以参照本通知完成。


附件:1. 关于16级学生《综合实践》课题选题的通知

2. 2016级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综合实践课程实施细则

3. 关于2016级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撰写论文的通知

  4. 毕业论文(设计)鉴定书

5.商学院论文规范


汕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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